(1)维修保养人员应按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2)维修保养人员在动力设备、易燃易爆和贵重的设备中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向运行责任人提出安全保护措施,运行责任人应派员在现场监督和协助维修保养人员进行有关工作。
(3)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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