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物业管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基本制度与政策考点辅导:物业的保修责任

2015-02-12 11:5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保修责任是指建设单位有对物业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不符合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予以保证修复的责任。虽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但前期物业管理一般处于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期间内,在保修期间与范围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区别物业管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对物业的维修的不同责任,《条例》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对物业的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期限与范围以外的物业维修、保养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房住宅售后服务管理,1998年建设部下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制度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保修承诺,不得低于《住宅质量保证书》所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详见第四章第四节商品房销售管理中有关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所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主要针对物业自用部位与自用设施设备,而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范围较广,其中一些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尚无规定。由于这部分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关系到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的责任界定和经济利益,需要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责任编辑:memo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