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 报考条件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 | 考试时间 | 报名办法 |
注册环保工程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2005年7月建设部、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二)环保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环保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环保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其中前九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
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
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试题结构均为四选一的单选题。
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上、下午各70题,前40题为单选题,后30题为多选题。专业知识考试不分专业方向,均为必答题;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防治四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上、下午各25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上、下午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的25题作答,多选或跨专业方向选答无效。第二天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答题卡选择正确答案的同时,应在试卷上写出解答的详细过程。
2017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23、24日,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暂未公布。以下为2015年考试时间安排,仅供参考: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5日 |
8:00—11: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
14:00—17: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月6日 |
8:00—11: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
14:00—17: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各地报名时间不一样,一般在6、7月份进行。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