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施工组织 > 施工资料 > 正文
2013-11-05 11:0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承包人是否可以对工程行使留置权?
【解答】承包人是否能够对承建的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首先要对法律关于留置权的规定进行分析。担保法和物权法均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因此行使留置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承包人通过施工行为将建筑材料固化为建筑物这一不动产。承包人通过承揽合同对已完工程的占有,并不符合法律对留置权标的物的规定。任何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因此承包人不能行使所谓的留置权,否则属于滥用权利的行为。如果因承包人行使“留置权”的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当然,如果发包人存在违约行为,承包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