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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17: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执行工程量清单是否还有独立费的概念?
【解答】:执行工程量清单后,不应再有独立费的概念。原计价行为中,发包方常常将土方、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等单独分包出去,并以独立费列项,逃避规费,是建筑市场不规范的表现。采用工程量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发包方不应分解工程。对于图纸不准确的、甲供材料价格不明确的,可以暂估价、量列入,不应以独立费列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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