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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3 11:0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工程造价”建设动态过程如何细分?
【解答】:①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前,对于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投标书,而投标书载明的”投标报价“实际是”工程投标造价“。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图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预算书,而预算书载明的”预算报价“实际确定的是”工程预算造价“。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工程投标造价“在协议书内确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协议书内协商确定。因此,订立施工合同时确定的”合同价款“,实际上是”工程合同造价“。③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然后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竣工结算实际是承包人发包人确定”工程竣工造价“。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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