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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10:2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土地管理法
【解答】:
1.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的使用权:权力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2.建设用地
2.1.建设用地批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国务院批准范围: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0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由各级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以上规定以外的。
2.2.征用土地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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