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工艺工法 > 电气工程 > 正文
2014-06-10 17:3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公共建筑应设有线广播系统。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
(1)业务性广播系统。
(2)服务性广播系统。
(3)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2办公楼、商业楼、院校、车站、客运码头及航空港等建筑物,应设业务性广播,满足以业务及行政管理为主的语言广播要求。业务性广播宜由主管部门管理。
3一至三级的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应设服务性广播,满足以欣赏性音乐类广播为主的要求。旅馆的服务性广播节目不宜超过五套。
4民用建筑内所设置的火灾事故广播应满足火灾时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设置原则应符合有关规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