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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14:3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除通往游览、疗养区等专用公路以外的各级公路,均应以16m总长的鞍式列车的行迹进行设计。有特长车辆通行的交叉,经以特长车的行迹检验后作必要的修正,即改移路缘曲线和增设铺面路肩。
2、左转弯曲线采用5~15km/h的行驶速度;大型车比例很小的公路(如旅游公路)可采用5km/h的鞍式列车控制设计,条件受限时,可采用载重汽车低速行驶时的行迹为控制。
3、公路等级低、交通量不大的情况下,右转弯不设专门的行车道,其速度可与左转弯的相同或略高一些。设置分隔的右转弯行车道的情况下,转弯速度不宜大于40km/h;当主要公路设计速度较低(如≤60km/h)时,右转弯速度不宜低于设计速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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