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专业资料 > 工艺工法 > 水利水电 > 正文
2016-06-14 11:45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主体工程施工区。
(2)施工工厂区。
(3)当地建材开采区。
(4)仓库、站场、码头等储运系统。
(5)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场地。
(6)工程弃料堆放区。
(7)施工管理中心及各施工工区。
(8)生活福利区、施工单位营地。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