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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15:42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全体施工技术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2)设立“专职安全员”数按总施工人数的2%比例配置。“专职安全员”必须进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培训后方能上岗。
(3)及时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用以指导安全生产。
(4)安全员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上岗前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5)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安全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安全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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