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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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处理

2014-08-12 11: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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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如何移送?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法》第228条规定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第342条规定的非法占用耕地罪,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刑法》第410条规定的非法征收、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属于检察机关自行侦破的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这两类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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