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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2014-08-12 10:5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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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1、土地市场的宏观管理

  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和长远目标出发,通过经济手段(主要包括产业政策、财政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和行政手段(主要包括规划和计划),对城市土地市场进行干预,以达到抑制土地投机、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分配土地收益的目的。

  土地市场宏观管理包括两个方面:

  (1)土地市场供需管理;

  (2)土地市场价格管理。

  2、土地市场的微观管理

  所谓土地市场的微观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土地市场运行进行统一的规范与管理,保证市场主体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以发挥土地市场机制的正常调节功能。

  (1)对土地市场客体的管理土地市场的客体主要是指土地及土地产权,对土地市场客体的管理主要是限制允许进入市场的土地产权的范围。

  (2)对土地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查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和转让人的资格。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只能是国家,其代表是经国家授权的各级政府。凡因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而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成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人。

  ②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资格。作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仅要有正当的用地理由,还要有支付土地出让、转让费用的能力或筹资能力,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土地市场交易程序的规范

  ①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申请、批准、签约、公证、登记,

  ③土地使用权出租程序。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一般要经过签约和登记两个阶段。

  ④土地使用权抵押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手续较为简单,一般只需出示土地使用证,证明其土地使用权的真实性,并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予以登记。只有经过登记的抵押合同,才具有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一般向土地管理部门登记。

  (4)土地市场中介管理

  ①对土地中介服务企业与个人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所谓资质审查,是政府有关机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从事土地中介服务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资格审定和确认。

  ②对土地中介服务企业与个人进行经常性的审查和监督。政府除了对从事土地中介服务的企业与个人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外,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审查和监督。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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