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估价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之信访事项的受理(1)

2014-08-12 09:2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者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进行登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告知书》,在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三)依法不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提出。

  信访人重复提起的信访事项仍在办理期限内的,信访工作机构可以不再书面告知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定职责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十五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转送书》,直接转送有管辖权的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涉及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其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二)属于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直接报送有管辖权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情况重大、紧急,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事项,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交办书》,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权处理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指定办理的期限内,向交办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办结报告》,反馈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

  (四)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并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

  (五)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

  (六)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有关人民政府已经或者正在依法进行裁决的,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依照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接到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国土资源信访事项转送书》或者《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交办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第二十三条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报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情况。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第六章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第二十五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举行听证的,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依职权听证的程序进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时限内。

  第二十六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并制作《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执行。

  第二十七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

责任编辑:芊墨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