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规定,土地功能是土地具有的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等方面需求的能力。
(一)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和宝贵财富。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不可脱离的物质基础。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土地是我们生存的首要条件,人类的一切物质生产都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最基本的资源。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无不与土地有关。
(二)人类生产生活的场所
土地由于其物理性质,具有承载万物的功能,因而成为人类进行一切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场所和空间,成为人类进行房屋、道路等建设的地基。土地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源泉,是人类生活、生产等一切活动的场所,亦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条件。在土地的一定高度和深度内,具有强大的生长万物的能力。土壤中含有各种营养物质以及水分、空气,还可以接受太阳照射的光、热等,这些是地球上一切生物生长、繁殖的基本条件。没有这些环境与条件及其功能,地球上的生物也就不能生长繁育,人类也就无法生存和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十分重视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把人口多、耕地少作为基本国情,加强人民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国情教育;同时,还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规范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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