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2、农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生态利用性。农用地主要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农用地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资源价值取决于系统循环状况。农用地生态系统是以农地为基础,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自然要素构成,以作物群落为中心,以农作物经济产量为目标的可以人为调控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2)利用逆转性。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农用地内部各用途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并且具有回复到原用途的可能性。
(3)利用的相对粗放性。与建设用地相比,农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因而利用强度相对较弱,精耕细作,密集的资金投入等只是个别地区。
(4)利用的永续性。农用土地资源,只要利用得当,不仅有自行恢复和再生的能力,而且可以永续利用。
上一篇:新中国成立后的地籍管理
下一篇:我国主要类别土地利用的方式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