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军政府统治时期的地籍管理理可分以下三个阶段:
①广州军政府时期的土地登记。1926年公布《土地登记征税法》,在广东省实施,规定一切士地权利均需遵照规定申请登记。
②1927—1936年的地籍整理。根据《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规定,各地广泛开展地籍整理。1928年,依据《整理全国土地计划方案》,进行土地整理。1930年公布《土地法》,将地籍管理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33年内政部颁布《土地测量实施细则》,标志地籍测量制度的正式确定。1935年公布《土地法施行法》,于1936年施行。
③1936—1949年的地籍整理
1942年7月,地政署公布《非常时期地籍整理办法》,1943年12月又公布《战时地籍整理条例》。1944年公布《地籍测量规则》。抗战胜利后,1946年修订了《土地法》。地政署于1946年公布《土地登记规则》。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