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即《物权法》所称“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能主要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家授权经营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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