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我国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沙土液化、水土流失等。
1.山体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一般发生在地形坡度大于50度,高度大于30米的高陡坡上。
2.山体滑坡(也称走山)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山体滑坡多发生在坡度小于50度的斜坡上。
3.泥石流(也称蛟龙)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水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的泥砂、石块的特殊洪流。其特征往往突然暴发,在很短时间内将大量泥砂、石块冲出沟外,在宽阔的堆积区横冲直撞、漫流堆积,常常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
4.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重力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5.“地裂缝”是地面裂缝的简称。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地裂缝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地壳活动、水的作用和部分人类活动是导致地面开裂的主要原因。
6.地面沉降是指地质砂土层由于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导致软土层压缩变薄、地势标高降低、地面缓慢下沉的现象。地面沉降一般出现在滨海平原地区。
7.沙土液化是指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处于地下水位以下的沙土,其性质可能发生明显的变化,致使它的表现具有类似液体的特征。沙土液化给人类带来极为广泛的灾害。
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是:城市、农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重点工程设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线、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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