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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管理基础与法规:地下空间及及特征

2014-08-08 16:2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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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空间的涵义

在岩层或土层中天然形成或经人工开发形成的空间称为地下空间。

建造在岩层或土层中的各种建筑物,是在地下形成的建筑空间,称为地下建筑。地面建筑的地下室部分,也是地下建筑;一部分露出地面,大部分处于岩石或土壤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称为半地下建筑。地下构筑物一般是指建在地下的矿井、巷道、输油或输气管道、输水隧道、水库、油库、铁路和公路隧道、野战工事等。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有时总称为地下工程或地下设施。

2.地下空间的特征

(1)地下空间的可利用性

地下空间利用是城市立体化再开发的结果。城市规模的扩大,就业人口的增加,汽车的普及,使城市的集约化水平迅速提高,社会财富高度聚集,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2)地下空间的效益性

取得综合效益是地下空间利用的主要目的。城市地下的岩石圈本是实体,是一种自然资源,经开发成空间后,就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为使用后所能创造的效益。解决城市交通矛盾是地下空间利用的主要动因。地下空间的开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营利性的,如商业空间;另一种是非营利性的,如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用设施等。

(3)地下空间利用的环保性

地下空间的利用对改善地面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在发展地下交通、降低城市大气污染的同时,还应提倡建设城市地下市政管线公用隧道,将自来水、排污管、供热管、电缆和通信线路纳入其中,可缩短路线长度达30%,还易于检查和修理,不影响地面土地的使用。有条件的城市还可发展地下垃圾处理系统,消除垃圾“围城”现象。

七、土地污染种类及特征(了解)

土地污染主要是指构成土地实体的土壤遭受的污染,主要表现在土壤中某些或某种有害物质含量过高,致使健全的土壤功能受到损害,理化性质变坏,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受到破坏,肥力下降,导致农作物生长发育不良,造成减产。

1.土壤污染物

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

①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无机物主要有汞、铬、铅、铜、锌等重金属,砷、硒等非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氧化物和硫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有酚、有机农药、油类、和洗涤剂类等,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

②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

③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

④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2.我国土壤污染的特点

我国土壤污染具有以下特点:

(1)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

(2)土壤污染的累积性。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象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同时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3)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譬如: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可能要100~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

(4)土壤污染很难治理。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往往很难恢复,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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