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利用的永续性。农用土地资源,只要利用得当,不仅有自行恢复和再生的能力,而且可以永续利用。
2.生态利用性。农用地生态系统是以农地为基础,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自然要素构成,以作物群落为中心,以农作物经济产量为目标的可以人为调控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3.利用的相对粗放性。与建设用地相比,农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因而利用强度相对较弱。
4.利用逆转性。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农用地内部各种用途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并且具有恢复到原来用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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