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记载对象的不同,可将地籍分为农村地籍和城镇地籍。
1)城镇地籍。城镇地籍以宗地作为地籍单元,是在城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镇用地登记后建立的地籍。城镇地籍的对象是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的土地,以及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工矿企业、铁路、交通等的用地。
2)农村地籍。农村地籍以自然村作为权属单元,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建立的地籍。农村地籍的对象是城镇郊区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