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方法
估价方法的应用应根据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选用两种以上(含两种)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还原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的估价,应选用剩余法(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其中居住用地宜选用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新开发完成的居住用地可以使用成本逼近法;工业用地宜选用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收益还原法;商服用地宜选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和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综合用地宜选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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