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地籍是资本主义早期采用的一种地籍制度,其目的是为国家税收服务,所以税收地籍的内容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向谁收税,即在地籍资料中要反映纳税人的姓名和地址;二是收多少税,即在资料中要有土地面积数据和确定税率而需要的土地等级。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交易的日益频繁,为了维护土地私有权、保护土地的合法交易和防止投机的需要,税收地籍开始向产权地籍发展。产权地籍除保留了税收地籍的内容和功能外,还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产权地籍资料必须能精确地反映土地界线的位置,而且能随时在实地准确地恢复;二是产权地籍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以保障产权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产权地籍,且建立了完整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其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土地投机。
至于多用途地籍则是近年来在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基础上提出来的一种地籍制度,其目的是不仅为税收和产权服务,更要力图全面掌握土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法律等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地上、地下、各行各业与土地有关的信息,为土地利用、保护和更加科学的管理提供服务。实行多用途地籍是一项庞大、错综而复杂的信息工程,尽管信息科学的发展为实现多用途地籍提供了可能。但目前国际上对这种制度尚停留在探讨阶段,未在任何国家得到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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