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调查应以区片为单位进行,按土地级别或行政区域进行归类整理;
(2)调查、收集到有关地价样点资料要按实地位置标注到估价工作底图上,并建立样本资料数据库;
(3)农用地承包、转包、出租、拍卖、抵押、联营入股等交易资料和农用地效益资料中的价格指标均以元为单位,面积指标均以平方米为单位,指标数值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样点调查应符合数理统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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