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税计税依据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按租计征。
2、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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