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统一内外资企业税率为25%;
②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纳税时,适用税率20%;
③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
④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
⑤民族自治地方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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