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发案率较高
主要原因有:第一,执法基础差。第二,土地管理工作面广量大第三,执法手段不适应。
2.处理难度大
首先,土地违法案件涉及面宽、数量大,其次,土地管理部门只有行政处罚决定权,对违法者起威慑作用的强制执行权要依赖于有关部门;第三,土地法制自身不完备,配套法规跟不上,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
3.具有行政处罚和司法监督两重性
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在法律规定职权范围内,对处于被管理的公民或法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单方的行政处罚或处理,以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和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但土地行政管理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通过司法监督来检验其行政行为有无不当。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