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补充耕地方案的必备材料有哪些?
(1)附图:标明补充耕地位置、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比例尺为1:10000.若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在同一图幅内表达,则只要在《农用地转用方案》的附图中表明补充耕地位置、范围即可,不必再附图。若是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的,则需附比例尺为1:2000的土地整理现状图和规划图。
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附补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2)若补充耕地任务是由建设占地单位自选完成的,则上述附图必须是已经完成的补充耕地图及验收报告。若是用地单位委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或建设用地单位自选负责开垦补充耕地的,但未开工或未完工的则必须缴纳或预缴耕地开垦费,同时提交以下三份材料:①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②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收款收据(复印件);③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协议,工程投资数额和具体的奖罚措施,双方规定的责权利等。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