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哪些?
【解答】土地使用权抵押当事人如违反抵押合同,其违约责任主要有:
(1)抵押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抵押权人可以提前收回抵押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罚息。
(2)抵押人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4)由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5)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或减少担保金额。
(6)抵押物的受赠人、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7)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处理。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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