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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2015-05-07 15:45 来源:来自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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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进行严格管理: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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