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用地的管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管理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使用其他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或调换土地。使用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给予安置。涉及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还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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