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原则
(1)城镇土地等按照综合分值分布状况划分,不同土地等对应不同的综合分值区间。按从优到劣的顺序对应于1,2,3,4,…,n个等别值;
(2)土地等的数目,依不同的区域行政级别、所含有的城镇数目、差异复杂程序而定,一般确定:省(自治区)3-8等;直辖市3-5等;省级以下区域2-5等;
(3)任何一个综合分值只能对应一个土地等。
2.划分方法
(1)数轴法
将综合分值点标绘在数轴上,按土地利用效果的实际状况,选择点数稀少处作为等间分界。
(2)总分频率曲线法
对综合分值进行频率统计,绘制频率直方图,按土地利用效果的实际状况,选择频率曲线波谷处作为等间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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