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价过程的检查、调整
对不同估价方法试算出的结果要进行检查、比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方法选择是否适宜、公式运用是否恰当、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参数选取是否合理、计算过程是否有误、是否符合估价原则等。如果通过检查,认为某种方法不适宜或参数不恰当,需要补充估价资料重新计算,调整估价结果。
2.不同方法估算值的检查、调整
使用不同的估价方法通常会产生不同的试算价格,估价师选择几种估价方法就会得到几种不同的试算价格,同时采用一种估价方法也可能产生几种试算价格。例如,使用市场比较法时,所选的每个交易案例都会产生一个试算价格等。
由于不同的估价方法数据来源于不同途径,所得到的试算结果的可信度应有差异。估价结果最终取值可以取算数平均值,亦可取加权平均值,甚至可以取众数或者其中某一价格。应检查对不同估价方法结果赋予相应权重的原因有无说明、取值是否合理,确定最终地价的依据与方法是否科学。《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中要求,如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最终估价结果必须考虑其结果。
如果对不同估价方法结果赋予的权重值不合理,或不同估价方法估价结果差异太大,需要调整权重值或试算价格。试算价格调整是估价程序的重要一环,对估价师的专业知识、经验与判断要求很高。估价师必须衡量各试算价格的相对重要性、可用程度及可靠性,进而确定最后的估价额。尽管调整过程是估价师的判断过程,但估价师的判断必须基于对每一估算价格形成过程的分析,这些分析判断必须基于估价结果与委估地产的吻合程度和适宜性。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