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法的特点:
(1)是否根据土地估价的最有效使用原则和合法原则,正确确定了土地最佳利用方式(包括用途、使用强度、建筑物的式样、外观、内部设计与布局等);
(2)是否正确掌握了地产市场行情及供求关系;并正确判断了开发完成后的土地连同建筑物的售价;
(3)是否正确地确定了土地开发费用和正常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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