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的确定:
1、基准地价确定的原则
(1)以实际数据测算的结果为准,以比较评估结果为辅。
(2)土地市场发育的城镇,应以市场交易资料评估结果为准,利用级差收益测算结果进行休整。
(3)土地市场不发育的城镇,可以收益测算结果为准,并用市场交易资料测算结果验证。
(4)要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并充分体现政府的地价管理政策。
2、基准地价的确定
(1)方法;
(2)结果要求;
对已评定土地级的城镇,一般情况下每一级土地应有综合、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等四种基准地价;没有评定土地级的城镇,一般按区域确定基准地价,性质单一的区域只评估一种用途的基准地价,多用途区域应评估出多种用途的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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