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实际上是法律规范下土地使用权的调节转换机制,即由政府或委托的机构通过征购、回收等形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组织土地开发,在完成了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系列前期开发工作后,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或土地供应计划,有计划地将土地投放市场。
(一)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目前的主要步骤:
1.土地收购 即城市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等的要求,结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目标,对城市市区内拟入市的国有土地和拟征用的农用地进行统一回收、收购、置换或征用,纳入土地收购储备体系。
2.土地储备 一般包括两个内容:①对收购的土地,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进行前期开发或再开发,包括拆迁、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即整理阶段。②储备及其经营管理。土地储备一般有实物储备、规划红线储备、信息储备三种形式;经营管理是指在储备期间依法将部分储备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抵押或临时改变用途,以防止土地闲置或浪费。
3.土地出让 即对已进入土地储备库的储备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土地市场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有计划地向用地单位供应土地。
(二)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
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完善目前存在很多的讨论,集中在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资金的管理、土地收购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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