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效使用原则
土地价格是以该地块的效用作最有效发挥为前提的。
根据土地价格以其最有效使用为前提的原则进行估价时,就不应该受现实的使用状况所限制,而应对何种情况下才能最有效使用作出正确的判断。
判断土地是否为最有效使用时,应考虑的因素是:该地块的最佳利用方式是什么;目前的利用方式是否为最有效使用;如果是,转换为最有效使用的可能性如何;最有效使用方式能持续久等。其中最有效使用方式持续性的判定至关重要,因为这直接影响将来的使用方式及收益量,与预测原则相关连。
总之,最有效使用应当以预测原则和变动原则为基础,就过去、现在以至将来作长远的考虑后予以确定。
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土地投资同样遵循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益递减原则,增加各生产要素的单位投入量时,纯收益随之增加;但达到某一数值以后,如继续追加投资,其纯收益不再会与追加的投资成比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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