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规定,土地功能是土地具有的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等方面需求的能力。土地具有以下功能:
1、承载功能
土地由于其物理性质,具有承载万物的功能,因而成为人类进行一切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场所和空间,成为人类进行房屋、道路等建设的地基。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条件。
2、生产功能
在土地的一定高度和深度内,具有强大的生长万物的能力。土壤中含有各种营养物质以及水分、空气,还可以接受太阳照射的光、热等,这些是地球上一切生物生长、繁殖的基本条件。没有这些环境与条件及其功能,地球上的生物也就不能生长繁育,人类也就无法生存和发展。
3、资源功能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和宝贵财富。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不可脱离的物质基础。人类要进行物质生产,除生物资源外,还需用要大量非生物资源,如建筑材料、矿产资源、动力资源等,这些自然资源都有蕴藏在土地之中。这些自然资源,对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4、资产功能
土地资产是指国家、企业和个人等将其占用的土地资源作为其财产或作为其财产的权利。土地的资产功能是指土地可以作为财产使用、交换的功能。所有权人可以将其拥有的土地或土地产权视作财产变卖获取收益,而他人取得土地这种财产则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或成本,土地的使用可为土地使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5、景观功能
此功能主要是针对特殊的土地资源来说的,不是每一块土地都有这样的功能。土地的景观功能,不仅体现在自然风景的优美、奇特、险峻上,也体现在交通便利上。
以上土地的功能中,承载功能、生产功能、资源功能、资产功能,为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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