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和市场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土地供应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手段,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实现土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土地供应和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1)制定建设用地供地标准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2)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和地产交易规则,规范土地市场,完善市场体系。
3)制定地价体系和地价管理制度,开展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地价指数的评定与监测。在制定地价体系和地价管理技术规程和标准方面,我国出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①《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②《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③《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原《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同时废止;④《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原《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2003)同时废止;⑤《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原《农用地估价规程》(TD/T1006-2003)同时废止;⑥《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⑦《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4)制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录并组织实施,制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及改变用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5)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及审批工作,指导各地制定乡镇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占地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制定鼓励城乡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6)负责公布土地市场运行动态,预测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研究和提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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