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活动过程就是管理者行使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土地的宏观管理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宏观调控等职能。且这些职能相互关联交叉,形成连续往复的动态管理过程。
(1)决策
决策是土地管理活动的先导,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另一方面要依据这些政策、法律和规章对各种具体管理活动或行为作出决策。决策职能贯穿于土地管理过程的始终。
(2)计划
土地管理的计划职能是为实现土地管理目标而拟订方案和措施的过程,它包括预测、决策、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实施4个步骤。
(3)组织
土地管理的组织职能就是组织人力、财力、物力,采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技术,保证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包括建立机构,人员选配、培训和考核、资金安排、物资调配、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等。
(4)协调
土地管理的协调职能是土地管理部门纵向、横向之间及其内部组织之间的管理,使之关系顺畅、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保证计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5)控制(监督、执法)
土地管理的控制职能是通过确定标准,监督检查、衡量绩效,偏差分析与纠正等过程,保证土地管理活动的结果与预期的计划目标保持一致,确保计划任务的完成。监督检查与执法也是确保土地管理活动的结果与预期的计划目标保持一致的重要措施,也是土地管理的控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6)宏观调控
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职能是随着土地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而新注入的职能。是通过土地闸门,运用规划、计划等手段,调控土地供给量,对经济发展速度、规模、结构等进行宏观调控,以达到使国民经济平稳、协调、健康发展的目的。
上一篇: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特点
下一篇:土地管理的方法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