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系指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调整与治理。通过对土地利用环境条件的改善和生态景观建设,消除土地利用中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制约或限制作用的因素,促进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和集约化。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规定,要按照土地整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的和任务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四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体系,指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对土地整理工作总体上要求如下:
(1)土地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
(2)土地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
(3)加大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
(4)坚持鼓励土地整理和复垦的有关政策;
(5)切实加强土地整理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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