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是施工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考核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1、房屋建设项目的一般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按照设计图纸建成,所有粉刷、装修全部施工完毕;所有设备均按设计安装完毕,并能正常启动,发挥功效;整个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按施工技术经验规范进行评定,达到合格以上;建筑四周2米以内场地平整,由本项目所造成的障碍物清除
1、竣工验收程序:①工程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向开发商递交竣工报告,设计、施工单位向开发商提供图纸;②开发商验收。根据图纸初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③共同验收。开发商为主,组织用户、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银行、质量监督站共同检查,评定质量,质量部门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④编制工程决算。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⑤编制并移交竣工档案。组织技术资料整理和清绘竣工图纸,移交使用单位和城市建设档案馆。
上一篇: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
下一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