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类型:按行政区划分小城市由市区和郊区
中等城市:市场、郊区、郊区工业区
大、特大:市区、近郊区、近郊工业区、远郊区、远郊城镇
在我国一些中等城市以上,还存在具有一定城郊性质的市辖县,行政上独立,规划上同范畴
按功能分:10大类、43中类、78小类似总体规划采用大类和中类材料,详细规划采用小类分类标准
城市用地标准:首先从我国人多地少出发,再考虑城市发展规模及条件制定用地标准。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