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包括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两个方面。耕地的数量保护是对耕地面积的保护,目的是保持全国和一定区域内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这项工作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耕地的质量保护是对耕地的地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目的是保持耕地地力的相对稳定,并不断培育耕地肥力,保持和维护耕地良好的生态环境,防止耕地污染、盐渍化、水土流失、掠夺性经营耕地等。这项工作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的。耕地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具体有:
1.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基本农田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因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是耕地保护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内容。
2.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是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的重要途径。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是耕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内容。
3.土地整理复垦管理
土地整理复垦是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土地整理复垦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的途径之一。
4.耕地保护执法
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执法和监督查处制度,同时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制度,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违反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违法行为。
对于违反耕地保护法规,破坏耕地的要坚决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按照相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做到有效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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