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在法律体系申的地位
法律体系是一国各部门法所组成的有机整体。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极其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即行政关系行政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密切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对行政关系的调整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直接或间接涉及公民权利的行使和保障,因而显得更为重要。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宪法是控制国家权力范围和运行的国家根本法,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的重要部分,而行政法就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范围和运行的法律,是宪法关于控制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化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不少学者称行政法为“小宪法”或“动态的宪法”。同时,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能较全面地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策。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关已经越来越多地“干预”刑事、民事活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逐渐扩及某些传统上认为应属民法、刑法调整的领域。如行政机关大量地处理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以及行政机关有权处罚原属于应由法院处罚的违警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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