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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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代理实务: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

2015-02-12 13:4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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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在土地确权过程中,确权机关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有关土地确权的规定。合法性原则包含既要遵循实体法,又要遵循程序法两个方面,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都将构成对合法性原则的破坏。考试吧

  (二)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土地确权决定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土地确权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内容应合乎情理。坚持合理性原则既有利于保障行政权力合法行使,也有利于维护公民、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原则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城市不存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其土地自然应属于国家所有。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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