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行政法对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是通过确认和赋予行政机关管理权能来实现的。首先,行政法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确认行政权由固定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因此,其他国家机关不得侵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也不得无故干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其次,行政法确立行政机关相对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权力,并赋予行政权以优益性、强制性等属性。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集会权、结社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社会福利权、生产经营权等;包括信仰自由权、受教育权、出版权以及其他法律权利和自由。行政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实现的。首先,以民主、公正为主要价值目标的行政程序制度特别是听证制度,使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影响行政行为的作出,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制度能撤销违法不当的行政决定,使其所受的损害得到补救。再次,暂缓执行制度也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即将给自己带来重大或无法补救的损失的行政决定,可以向有权机关申请暂缓执行。
3.行政法是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法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它包括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必须保证有必要的行政权,以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它又要求行政权的运行必须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在行政管理领域做到了这样两个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方面也就得到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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