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上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情况。
(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表见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理由,即存在所谓的“外表授权”。
(3)第三人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表见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只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4)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实施的代理行为除不具备代理权要件外,须具备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其他有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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