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是对一宗地上经登记的土地权利中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发生改变而进行的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有如下几个特点:
(1)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发生在初始土地登记和设定登记之后;
(2)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是指三种权利主体的改变,客体的部分改变及部分内容的改变;
(3)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具有日常性和个别性。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可分为四种类型: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和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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